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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关系最“爽”的部分是最后的鞭尸行为

2024年8月11日 23:07
作者 ONO

没想到啊,没想到!《怨妇和渣男总是成对出现》的故事还能继续。

当时为了解决“姐妹撕逼”的事情,他们建了一个群,群里面吵架看上去是在“还原真相”,但核心还是释放情绪。那个群在情绪发泄完后就及时解散了,原本以为这件事就此告一段落,但它的影响仍在持续。直到今天,两“姐妹”又在公共群里爆发了争吵,吵的内容并没有升级,甚至跟当时她们在群里吵的内容雷同。


我把这种“明明已经吵过的话题,反复拿出来重新争吵,看上去是在吵当下的话题,但所有的心结都来自于一个历史事件的行为”称之为“社交鞭尸”。诚如字面之意,是因为其中一个人已经是一具“尸体”,他无法反驳无法自证甚至再也得不到信任,才有鞭尸的快感——因为死人不会说话,就算开口说话了,也需要再次背负了一身的罪名被推上过火刑架重烤一遍。如何让烤焦的肉更美味呢?那就需要更多的“佐料”,所谓佐料,就是上一次吵架完之后两个人的关系又如何发展、经历了什么、越想越想不通的心结就变成了更大的情绪,然后一口气地撒到尸体上面。

一般来说,符合“社交鞭尸”的,往往需要一个“过错方”,因为过错方的天然劣势,就自动变成了“尸体”,只要曾经的社交关系里受伤的那个人没有走出来,就可以随时成为“虐待狂”进行鞭尸,且只要掐住那个过往的点就可以顺利成章地发泄情绪。不仅仅是社交,很多已经发展成虐恋的亲密关系也常常有鞭尸行为——男方出轨,双方没有分手,男方出轨的事实就成了随时可以被女方拿捏的罪过,无论未来吵什么架,是不是男方的错都可以回到这个最初的原点,然后女的歇斯底里、男的下跪、乐此不疲、天长地久。

但是“鞭尸”行为本身会因为强烈的重复性,会让人觉得乏味,如何把老方法玩出新花样呢?那就要在“吵什么”上下点功夫。


一般来说,人们在吵架,特别是亲密关系里的争吵都在吵些什么?

1、两个人在为“解决方案”吵架;例如情人节你要加班但是我希望你陪我看电影。

2、两个人在为“情绪价值”吵架;例如你最近越来越不关心我了。

3、两个人一个在寻找“解决方案”而另一个在索取“情绪价值”;这是很多情侣吵架翻来覆去、死去活来的根本原因,因为他们在永远吵不到点上,甚至还会扯出越来越多的东西。

4、两个人从一个具体的事件吵到了形而上层面;例如你为什么不倒垃圾?我觉得你根本没意识到这是我们的家,我觉得我们真的不适合在一起。(群友建政时吵到了人身攻击的层面,就是因为进入到了捍卫尊严的层面)

很显然,如果人们都是按照1或2的方式吵架,矛盾很快就会被解决,矛盾没有了、问题解决了,自然就没办法继续鞭尸了。所以想要持续鞭尸,就要学会3和4的吵法。一个人提供“解决方案”,另一个人索要“情绪价值”,对方被逼急了就会无奈地问“我到底要怎么做你才会高兴”,这句话简直就是为“鞭尸”量身准备的——“这是你搞出来的事情,现在你来问我该怎么做”;相反,对方因为反复鞭尸被逼急了,也会变得情绪化,想要继续鞭尸,就要保持冷静,变成那个纠缠“解决方案”的人——“你现在还有情绪了?难道这件事情一开始不是你造成的吗?”

“社交鞭尸”享受的就是持续保持上位者的身份以获得被关注、拉扯感、甚至是自我圣洁化。


如果你是那个被“鞭尸”的人,想要破局也很简单。

吵架是需要时时刻刻同步你们在吵什么,当对方开始无理取闹的时候,迫使对方确认此时此刻你们到底是要讨论事情的“解决方案”还是优先来“安抚情绪”。否则这个架是永远吵不完的,一旦当对方切换赛道或绕开,就必须要再次同步“我们到底在吵什么”。不过,如果对方确实只是想要“鞭尸”,那你就要重新考虑,这段关系存在的价值是什么?如果仅仅是因为你可以被反复“鞭尸”让对方有存在感,那这段关系对你而言并不是健康的。

另外,吵架上升到形而上问题,那就不要继续吵下去,而是两个人来讨论这个哲学问题是如何一步步诞生的,往往都是一个非常历史的心结没有解开,而累计成了大问题。


“社交鞭尸”之所以让人“成瘾”,因为这是一个难得有明确靶向、且“尸体”很难反抗的情绪发泄通道。它跟拳击打沙包不一样,因为沙包不会给你反馈,但是“尸体”可以,他逃走了可以被我拉回来、也会因为我的情绪而煽动情绪、他如果开始冷静地讲道理那我可以通过情绪发泄让这个架无休止地吵下去。特别是当这些争执是在微信群、聚会上的时候,当有了外人的见证,“尸体”和“虐待狂”的身份就可以得到更多关注,就可以让更多人知道“尸体”的罪证。

这样的不平等关系保持越久,就越是让人着迷——我在惩罚他、我在享受我的道德绑架、我在期待人们看清他丑陋的嘴脸、我希望他身同感受对我造成的伤害……

但是别忘了,“任何能量都是守恒的”——不平等的关系也会有它该有的平衡出口,当这一切发泄完毕之后,见证者会突然意识到谁才是那个“弱者”——这是人们对争吵最直观的感受和判断,而且人们会倾向于和稀泥的方式去调整平衡,于是渐渐的,见证者会让“鞭尸”的戏码回归到平衡的游戏——他们同情“尸体”,开始渐渐意识到“虐待狂”才是那个歇斯底里的人……


“爽吗?”

“爽过了也要付出代价。”

onojyun

思路

2024年3月28日 16:00
作者 ONO

小红书上有这样一个帖子:我男朋友兄弟喜欢我,我也喜欢他,我们还发生了关系,怎么办?

显然,这个内容存在一定的“瑕疵”,我们很容易就发现谁是“道德瑕疵者”,在这里我们不妨换一个思路,重新编辑这个内容:

我男朋友被他兄弟戴了绿帽子,怎么办?

好了,现在男朋友的兄弟是“道德瑕疵者”了。

onojyun

忌日两周年

2023年7月10日 18:10
作者 ONO
10/21 未知上空

在我的日程里,从2021年的7月10日那天算起,每年的这一天都被我命名之为🎂忌日快乐”,因为我在那年的这段时间,度过了生命最危险的时期,在病床持续了五天以上的谵妄状态,在这一天(恰逢新月)彻底醒过来。我经历了一个又一个没有中间和缘由的噩梦,直到醒来那一刻,得到了一个奇怪的“实验结果”——到原来一个人在病床上仅仅只躺了一周的时间,脚杆就可以萎缩到无法下地直立。

每年的这一天,被我称之为“忌日”。

我虽然半开玩笑对老婆说,大概是某一个时空线的自己死在了那一刻,现在的我是另一个时空线的自己继续后面的人生——我并没有觉得这是玩笑,所以我对“忌日”这一天充满了敬畏。


无独有偶,妻子也在两年后的今天,与自己的原生家庭完成了彻底地割裂和自我救赎,摆脱了母亲的情绪勒索和控制。所以我们开玩笑说,这是我们这辈子的“第二个生日”。

其实只是发生了一件很平常的事情,远在国外的岳母在拼多多上买了一大堆号称可以入口的三无产品,寄给我们,然后声称这是很好的东西。我们本着谨慎的态度,去回溯了这个三无产品的资质,完全无法确信这个产品的真实性。于是妻子对她的母亲提出了“质疑”,并告诫母亲这个产品本身可能存在品质问题。就是这种“质疑”被她的母亲扭曲成了“否定她的好心”。

我相信这是大多数中国式原生家庭的标准剧情——长辈以“示好”的方式提供了晚辈根本不需要的“帮助”,更别说对帮助的行为提出质疑,哪怕是拒绝,都会被长辈认为是在“辜负他们的好”。


我跟妻子在复盘这次“争吵”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共同点——我们有一个绝对不能被逾越的雷池底线——“自由”。这似乎是一个非常宽泛且抽象的词,而且每个人对自由的理解也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我们就此展开了深挖,我们追求的到底是怎样的“自由”?

岳母对妻子的控制,也是诸多中国原生家庭里最常见的“权威压制”的手段:“因为我是你的母亲,所以我说的一切都是准确的,容不得你对我做出半点的质疑和挑战。”

而在这样的压制中,首先要让当事人双方有一个“天然等级差异”的规则先行——那这个规则就是所谓的血亲关系。母亲生育儿女,所以这种先来后到的游戏规则让儿女服从母亲变成了一种既定规则。但是随着儿女的长大,特别是那些接受到了更多“开智”内容的儿女,他们的人格也在渐渐成长,而母亲的衰老又是无法避免的,当母亲对衰老产生莫大恐惧的时候,首先无法给予支持的是“婚姻关系”,其次便是“亲子关系”。


所以,这些母亲想到了一个绝对有效的方法,来维持这种“天然等级差异”——否定儿女的人格,将他们继续视为自己的所有物,毫无成长、没有思考、没有断奶的孩子。

孩子有了独立的想法——“不允许,你的想法是错误的,妈妈给你选择的路才是对的。”孩子想要拥有自己的生活——“不允许,你离开妈妈是活不了的,你现在跟我争吵就是因为你离不开我。”孩子开始与父母争论当初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你这个白眼狼,你说的这些根本就不是我做的,你在乱说,你怎么不说说我对你好的事。”……

长期生活在道德绑架的环境里长大的孩子,在这一刻都会缴械投降——因为不允许忤逆血亲是教条的第一款,而这又是整个孝道游戏里的“口袋罪”,任何行为都可以涵盖在这条罪名之下——只要妄图想要颠覆“天然等级差异”的行为,都是罪过。


我与自己的父母也完成了精神上的弑父弑母,虽然我们还保持着血亲关系,但是彼此互不打扰。而契机就是“忌日”那天发生的事情,我在病床上跟他们聊了我30岁以前的人生,每一次母亲试图狡辩和推卸责任时,我都会不停给她解释:你只需要听我说,我没有怪你,因为这些事情都已经过去了。

“我希望你把我俩当成成年人,尊重我们的决定,因为我们会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那根无形的脐带大概就是在这一刻被我切断的,只有当婴儿呱呱坠被剪断脐带的那一刻,他才算是从母亲的子宫脱离,不再是那个粘附在子宫壁上的“附属品”——这便是我们所谓的“自由”。

生而为人,冷暖自知。

onojyun

一家控制狂

2023年7月4日 16:54
作者 ONO

但凡人多的星辰大海都会被我归为“人文景观”。比如前几天去九寨沟,是很美但是人太他妈多了。

所以就索性当成人文景观来观察,比如在车上的最后一排有这样一个“全员控制狂”的家庭,夫妻带着奶奶和未成年儿子前来九寨沟游玩,很显然他们四个人都有一个必须要控制的“领域”:

比如奶奶要控制自己的“身体”,不允许它出现高反症状,就算她已经明显高反,但她绝口不承认甚至不接受吸氧,以免成为整个队伍的累赘被道德绑架;父亲固然要控制所有人,甚至是开车的司机提前4秒转过了一个弯道;儿子要控制的是自己与父亲权威的对抗,父亲认为对的事情他坚持是错的;而母亲在这个“人文景观”里因为发生了一件丢脸的事情,而丧失所有道德绑架的资本,在坐车的同时,我也不得不会被他们不顾旁人的聊天内容给吸引,于是手机上变开始不停记录……

  • 奶奶
    • “我打死不吸氧。”
    • “我不睡,我坚决不睡。”
    • 随时要口述正在发生什么,自己要做什么
      • “这儿这他娘的人多!”(标准京片儿)
      • “哟,这么晚还不上车啊,我们早就上车了。”
    • 当自己的儿子成为整个车最后一个还未上车的人时,老太太非常慌张,指挥其他两个人必须要马上让自己的儿子回到车上,安排孙子打电话,责怪媳妇为什么不跟着丈夫。→不过被媳妇反道德绑架:是他自己说要打电话的。→因此老太太更慌了,她认为自己成为了整个车的“罪人”
  • 爸爸
    • “你别耽误我的行程。”(对儿子,因为儿子执意要跟工作人员理论,要求他们拿回母亲掉落九寨沟景区的拖鞋)
    • “人不能反智。”(对儿子,认为儿子想要下水捡鞋、和与工作人员对峙的行为很“丢脸”)
    • “昨天你不晕车今天坐车。”(对儿子,儿子抱怨自己有点晕车)
    • “我限你今天出发之前给我删了。”(对儿子,儿子拍了父亲(丢脸)的照片,见自己的儿子不愿意,奶奶也命令孙子删掉)
    • 控制狂涉及到所有领域,甚至是司机开车,也要评价他过弯的好坏。
  • 儿子
    • “鞋掉了,本来就一定要拿回来。”(因为母亲的拖鞋在景区掉落,他做出了与父亲完全相反的行为——跟工作人员理论)
    • “我凭什么不能找工作人员,我在履行我的旅行权益。”
    • 第一次见到这一家人的时候,是他们与工作人员发生语言冲突,因为迟到被工作人员抱怨,儿子骂了一句“放屁”,见对方是孩子(爸爸曾透露过儿子9月份读高中),所以工作人员也找到了“弱点”与其对峙。
  • 母亲
    • 鞋掉了,所以她失去道德绑架的资本
    • 鞋掉的可能性:
      • 她想脱鞋下水泡脚,所以鞋掉了。→存在“道德瑕疵”。
      • 她因为人太多而丢失了拖鞋。→可能性不大,如果他们不存在主观恶意,他们会揪着这个点不停地攻击导游,但是他们在事情发生之后才用的“自认倒霉”的处理方式。

由于在丢鞋这件事上没有一个一致对外的“出口”,也就是说这件事的“罪人”是当事人自己的时候,他们无法怪罪给任何一个第三人。所以丢鞋这件事本身对于这个家庭而言是”集体丢脸“的事情——于是家庭里的人分别启动了心理防卫机制:

儿子启动的心理防卫机制最不成熟,是用的“投射”,把掉鞋的责任怪给了“景区”,认为自己花钱购买了门票,就需要景区对此负责;奶奶虽然不是这件事情的直接“责任人”,但由于是发生在儿媳妇身上的“丢脸”事情,所以整个事情对她而言事不关己,还冷嘲热讽儿媳妇的不小心——很显然,儿子跟母亲更亲近,所以在奶奶冷嘲热讽的时候,儿子会通过顶撞权威的方式维护母亲的颜面;父亲则是一个标准的控制狂,同时也是最在乎“颜面”的人,整个丢鞋的事件是一个家庭层面的“集体丢脸”,所以他本应该直接爆发的角色,但他选择了“自认倒霉”,这就是我推算出这场丢鞋事件本身并不是“意外”,而是因为他妻子的存在主观瑕疵——明知道九寨沟景区不能脱鞋下水还明知故犯,才导致拖鞋掉入自然保护区。他在用这种方式大事化小,避免被车上其他人知道这项道德瑕疵。

同时,儿子还带有一个“叛逆期”的任务——他和父亲是天然对峙的关系,他不认为父亲“自认倒霉”的行为是正确的,所以他执意要与工作人员对峙,且用投射的方式,将母亲的道德瑕疵归咎给景区管理。父亲在和儿子争吵的过程中,提到了好几次”人至少不能反智“、”我不想跟你聊这个话题,你真的太反智了“、”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反智“。

母亲因为是“过错方”,所以她在这个话题里失去了所有的评判权;而“过错”的是儿媳妇,所以奶奶并不会站在她这方,她天然支持自己儿子的观点。于是这个家庭后续的矛盾都围绕着这支掉落在九寨沟景区的拖鞋展开,父亲和儿子完全无法说服对方。

最后,这个父亲决定发挥自己最大的权力——他决定在当天就驱车前往需要8个小时以上车程的重庆,继续他们的旅行。看样子,掌握方向盘这件事情大概是这个父亲最后的也是绝对的“掌控权”。儿子有些反对,原本计划似乎是他们在达州住一晚,父亲则下令把酒店退掉,无论如何都要去重庆。于是他才说出了那句铿锵有力的落脚:“你不要耽误我的行程。”

别忘了,这个家庭还有一个越来越没有精神的老太太,她正在和自己高反的对抗着——“我不睡,我坚决不睡。”

onojyun

中国当然也有“0元购”

2023年5月25日 11:10
作者 ONO

前几天有一个“稀疏平常”的新闻:江苏镇江一个集市的街边,水果店老板摆了30箱香蕉,然后叫了两个小伙子帮助看摊,自己去其他地方忙活了。没想到,这两个小伙子不太负责任,在旁边小宾馆开了个房间去睡觉了,留下无人看守的30箱香蕉,最终被抢光了。天天嘲笑国外发生“0元购”的事情,放到国内,“0元购”起来甚至连纸箱都不给剩下。

新闻并不一定是真的,因为官方用了一个标准的说辞:“与事实不符”,至于是什么事实不符,到现在也没有任何的回应——大概被抢的香蕉最终辟谣一共是35箱吧。

之所以刚才说到“稀疏平常”,是因为类似的新闻已经发生过不计其数。我记忆最深的,是有一年全国不知为何开始抵制法国企业,于是家乐福就成了被抵制的对象。不过家乐福在第三天就推出了打折的活动——于是中老年人做出了一个“违背老祖宗的承诺”,都纷纷到家乐福抢购商品。最后连新闻都不太好意思报道这件事,所以整个抵制的事情在三天之后就不了了之了。

当然 ,我们在讨论哄抢货物是否合法合德之前,得先抛出几个关系“我后面会不会羞辱到部分读者”的前置观点,如果看到这里你就受不了了,说明你不是这篇文章的适读用户。


首先,从道德相对主义的角度来讲,哄抢货物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道德标准。因为道德本身,会因为文化、社会背景、个人观点的不同而出现偏差。“不要白不要”也是一种道德标准——只是相对于那些认为“哄抢货物”吃相难看的人来说,这是不道德的。

其次,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讲,它甚至可以为哄抢货物找到一个非常巧妙的借口——那些因为车祸散落一地的水果,反正最后都是货损腐败,不如让老百姓都捡走,这样可以让这些货物的利益得到最大化地实现。

最后,从道德责任论的角度来讲,因为这是一起群体性的事件,按道理应该讲每一个参与者进行道德归责——但很可惜,因为参与人实在太多,而且多数还是老年人,他们不仅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任何主观上的过错认定,所以更别说归责。这里面牵扯到了一个隐形的法学理论——法不责众,这个会在后半部分提及。

好了,如果你同时坚持“道德相对主义”、“功利主义”和“道德责任论”这三个哲学观点的人,我在这里非常郑重地建议你,不要再看下去了。


刚才我提到了一个词,“群体性”。既然说到了群体,就不得不说起“羊群效应”。所谓的羊群效应,即人们在身处群体之中,会跟随主流的行为或观点。特别是在竞争激烈的商业行为之中,头部商家做出了某种刺激市场的行为,其他跟随的同业也会做出相同或类似的行为。

哄抢货物还不够“激烈”吗?——有人会反驳,这并不是商业行为。但在那群哄抢货物的老年人形成的群体小社会里,谁拿到最多的香蕉不比“我今天比王阿姨多走了99步她一定比我先死”更直观。当身处“羊群”的人,看到其他人的哄抢行为,并且抢到了更多,会给其他参与者更多的压力和紧迫感——所以他们只会抢得更多,而不是“算了,这次就让王阿姨比我多拿到3根香蕉吧”。

然而,这个“羊群”里的“羊”并不是统一的道德标准——比如,在视频里也有一些老太太在哄抢货物的最外围作观望态势。只是偶尔最后忍不住,捡到了别人在哄抢离场时掉落的香蕉。


所以,这里会有第二个结论:“参与哄抢的人都是没有道德的”。但事实上未必如此——我记得2014年前后,有一个哄抢的行为,是一辆满载苹果的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侧翻,附近的村民3小时内就把二十多吨苹果蚕食鲸吞殆尽。问及原因,一些村民回答:“别人都在抢”。

有道德的人也会被卷入到“羊群”之中,是因为他们被另一个东西牵着鼻子走了——既得利益。群体行为的优势在于,它获得的成果看上去是群体分配的,同时集体的责任也是被群体分担的。当人们身处“羊群”时,这些被哄抢的货物就成了群体的“既得利益”(当然法律上并不是这样认定的)——在这些“既得利益”当中,自然就会有人多抢有人少拿的情况。

特别是当有熟人参与的时候,人们会更加加强这种归属感的存在——认为自己和熟人所得“既得利益”,是归属于群体的——当然,如果张奶奶和王奶奶一直都不和,那他们会在群体之中再分裂成竞争对手,从而更加刺激他们哄抢比赛的野心。

而集体的责任也是被群体分担的,是让那些原本“有道德”的人被卷入其中的重要原因——再不抢,“既得利益”就要被别人瓜分光了;反正有这么多人抢,要的也是罚那些抢得欢之人的清单。


香蕉并不是稀缺昂贵的商品,哄抢之余并不能带来多少的利益所得。而形成了群体性哄抢之后,责任被无形地分担给了所有参与者——甚至可以说微乎其微。因此,哄抢者认为相比较抢一些便宜的货物,更不会形成“犯罪”。他们可以在最短地时间内,做出这一些列的推论,然后投身哄抢之中。

而最后,不仅仅香蕉没了,就连装香蕉的纸箱都被抢走了——因为这也属于“既得利益”的一部分,因为总有些人什么都没有得到,但总得雁过拔毛,才能符合他们身处“羊群”的身份。

要知道,如果张奶奶和王奶奶抢的香蕉差不多,如果王奶奶还多拿了些纸箱,接下来的半年内王奶奶都得高张奶奶一头。


我一直觉得,社会心理学里的“乌合之众”与法理学里的“法不责众”,一定有一个美妙的交叉点。

勒庞认为,“乌合之众”群体心理具有特定的特征,如情绪感染、理性削弱、冲动性和易受操纵等;而“法不责众”指的是在特定情况下,无法对参与群体行为的个体追究法律责任。

看上去,“乌合之众”与“法不责众”更像是一个先后顺序的关系。因为“乌合之众”形成了大规模的群体事件,而后无法对每一个参与者进行单独追责的时候,便成了“法不责众”的终局。

然而,确实从实际应用来看,有太多哄抢的事件最终都是不了了之,加深了人们对“法不责众”的认知,它甚至成了下一次人们形成乌合之众的“教条”——我们就拿一点点,反正要处罚也是去找那些拿最多的人。


但在实际的处罚过程中也会遇到难点——比如只罚了张奶奶,而跳过了王奶奶。张奶奶一定是不认这个罚的,因为这不符合“羊群”里责任分担的属性。倒不如以后再追罚的时候,应该引入一个“供犯制度”。张奶奶在受罚时同时举报了王奶奶,人们在追查过程中,发现王奶奶因为比张奶奶多抢了5斤纸箱,多获利5毛钱,那自然是可以减轻张奶奶部分处罚的。

这便是“乌合之众”和“法不责众”美妙的交叉点——群体。当群体从内部瓦解的时候,是否就意味着这两个概念也不复存在了——无法形成统一价值观的乌合之众,和处罚不公平而导致的群体属性崩溃,本质上来说,都是处理同一件事情。

说不定这样一罚,张奶奶和王奶奶的内卷又会回到“合法合德”的状态,比如两人又开始比谁饭后散步走得多,因为这意味着谁活得更久。

啊算了,让这种老不死的玩意儿活这么久干嘛啊!

onojyun

道德合法与程序合法

2023年4月4日 21:45
作者 ONO

今天职场上又发生了一些狗屁倒灶的「小事」,让我想起了学法时期的一个思考。

故事是这样的,工作室由于内测体验,给一位朋友提供车马、住宿的方式安排来重庆进行测本。由于时间比较宽限所以也预留了当事人「自由时间」。考虑到交通问题,原本计划是当天晚上去高铁站接待然后安排入住等等。结果被同工作室的同事,以个人名义「截胡」,安排了对方的第一天晚上的行程。其实这件事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我发现好像两个工作室的「主人」来说是个「严重的事情」。

其实这个同事以前也发生过一样的「小事」,是她上班通勤的时间中暑,没有通知任何人自己回家。理由是她觉得这不是严重的事情,所以不必要打扰我们。那一次我很严肃地告诉她:问题不是在于她说不说,而是从程序上来说,如果她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她的人身安全本身还由公司在管辖,虽然我们可以通过举证证明她的个人行为与公司并无关系。但是从道德层面来讲,她的家人会因为「她是在上班的路上中暑」而找上公司。

同样的,她这一次截胡,仍然是在工作期间,自己借车形式上去完成一次「公务接待」的工作,虽然她里面包含的是个人的情谊关系,但从程序上来说,她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公务接待。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她发生了车祸、或是遭遇了其他的人身安全。又会到举证和道德层面的纠缠不清。

我很认真地思考了这件事。虽然我和老婆的道德感几乎为零,我们甚至不在乎道德合法的问题,但是我们对程序合法非常在意。程序合法就意味着我们可以从契约关系里撇清不必要的「人情债」,且可以更加坦诚地保持与他人的健康关系。

大部分的中国人都弄错了一个顺序,认为先是符合道德才依据法律。但事实是相反的,我们需要先维护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证道德的合法性被实现。

说白了,你给一个玩BDSM且是S的基佬领导情色行贿,结果送了一个女王打扮的美女去陪酒,自然从程序和道德上都「不合法」啦!

onoj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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