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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比乌斯

王权与契约

作者 ONO

早起遛狗,听到两个年轻女性的聊天,颇有意思。

女性A问女性B:“你儿子呢?”
女性B:“他奶奶那儿呢。”
女性A:“放假过去玩啊?”
女性B:“不,他们养着的。”
女性A:“你不管啊?”
女性B:“我管不着啊,高考多少分考什么学校都被他们家规划好了。”
女性A:“是不让你带孩子吗?”
女性B:“我不管,我费心巴力地养到高中,娃儿说想学画画我肯定愿意,但是他们家一句话就可以把他拉去考公务员,我懒得去跟他们吵这个架。”
女性A:“但是那毕竟是你娃儿啊。”
女性B:“现在是他们的了撒~”

我目测那个年轻女性大概三十出头,能这么“看得开”的我倒是头一次见。


另一件事,看上去跟这段对话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有相同的底层逻辑。

原本国庆有活动安排,参加一个小众文化的创意集市。我们跟会展公司、会展公司跟商圈管理者早就签署好了契约,结果在临近国庆假期之前,政府突然决定要收回商圈的区域用作自己的“宣传”工作。就算契约已经放在了区政府领导的桌案上,他也可以一句话认定这份契约并不成立,需要重新签署。政府也倒是“客气”,说要研究一下如何安排,但他们的宣传口径早就发布了整个国庆假期将在商圈举办的活动。最后当然是契约无效,这种临时变动或许对商户来说很头大,但对这些会展公司而言,或许早就习以为常了。

在合同里,我们把这种政府行为导致的“合同失效”通通涵盖进“政策变动”,且政策变动又跟“不可抗力”并列。虽然文字游戏是将它们拆解成两个含义,但事实上他们均属于“不可抗力”,它比台风的轨迹还难预测,甚至可以是在活动前一天突然变动。光是这一个合同条款,就可以让签署者提心吊胆,且投诉无门。

当在法学领域,这样的合同失效原本是可以商讨违约赔偿事宜的,比如我们为了这个会展定制了道具、提前购买好了材料等等。但在实际运用,往往就用一句“大家都不容易”更糊弄过去。


奶奶收回孙子人生轨迹的权力、和政府不顾契约精神收回地段的权力,本质上没有区别,因为他们都从根源上改变了“物权”的属性——孩子是母亲的“产权”吗?或许在成年之前,家长都有类似的“儒家孝道”授予权力,甚至很多人在成年之后仍然受到父母的支配。当这个“产权”被更换为“这是我们张家的孩子”时,母亲对这个“产权”当然没有了绝对控制权,奶奶可以作为这个家族的大母神完全凌驾在规则之上,她既能控制自己的儿子,也能控制儿子染色体制造的另一个“儿子”。

至于商圈的“物权”所有,只不过是看谁的级别更高,谁就有占有“物权”的资格。

我是法学出身,在学习《宪法》时最想弄懂的一个章节,却被老师最快速地跳过——“土地所有权”。不会展开讨论的这一章,浓缩成了《宪法》的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讨论“土地所有权”的核心不是“买卖”,而是保证不会发生“最极端的可能性”。你在一片看似私有制的土地上建起了自己可以容纳半辈子的房子,有一天国家可以通过强制征收的方式收回这片土地,当着你的面拆除你修建的房子,你却没有任何反抗的依据——因为《宪法》规定土地就是属于国有和集体的。

当然,这件事也不允许被讨论,因为它是在“质疑”《宪法》。

《诗经·小雅·谷风之什·北山》反应出了那个时期古中国的土地所有权状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过后来也有“专家”表示,这一句被“有心人”给曲解了,并不是指天下的土地都是归王权所有,毕竟人们还可以自由买卖——我相信这个“专家”也是没多少逻辑能力的,土地可以买卖和土地所有权这是两个概念,他甚至想用土地的买卖自由用来解释土地在人们手里也是“自由”的,从而证明了土地私有制的存在。

那他妈的到底是谁在颠覆《宪法》啊?第十条明明说的是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在这里,并不能下定论这样的物权的对与错,只是你会发现,这样的“物权”早就深刻在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是奶奶对孙子“人生”的控制权,政府对商圈的契约拥有一票否决权,哪怕疫情期间那些破门而入进行消杀摔死宠物的事件也是如此,我们当然不会想到“物权”这件事,因为它在发生之后就已经被“这是在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这样红底金字的横幅给涂抹了——都不需要在网络引战,只需要告诉这栋楼的居民,他们家的宠物感染了新冠,如果不消杀,整栋楼都不会解封——试想一下,这栋楼投票破门而入消杀宠物的比例会是多少……

因为没有“物权”这个概念,他人被存放、依存、共生在这个模糊“物权”上的私有财产,在偷换概念之后都可以成为牺牲的筹码,直到这把刽子手的刀悬在了自己脖子上,这时候才想起那段话——

“即使是最穷的人,他在自己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但是国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

William Pitt

onojyun

✇莫比乌斯

年年

作者 ONO

昨天有朋友在朋友圈晒她恋爱三周年的照片,我突然有种莫名其妙地担心,会不会有人举报他们,在这敏感的日子为什么要庆祝自己的周年?但转念一想,好像也没有人知道过去的这一天发生了什么,就算知道也缄口不提。

中国有太多“二号病”的存在——即大家都知道那是什么、也知道是何原因,但没人可以提、就算知道也要装作无知,所以大家都墨守陈规着一个自我阉割的规则。小到个人在网络平台用字母替代敏感词,大到公共媒体会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点疯狂避讳。

上个月在日本,几乎没有发过朋友圈、也没有记录任何的文章,回溯了自己的心路历程,找到了几个最为关键的中心思想——避免麻烦。日本排放核污水(就连这个词也必须要精准到是核污水才行),以至于在中国本土又掀起了新一轮的爱国教育,在这个当口去日本,也算是一种“二号病”。当然了,在十一黄金周错峰回国之前,已经有大批的“二号病人”前往了日本。据说十一黄金周北京到东京、上海到大阪的机票已经完全售罄。

年年如此,何况今年。


前段时间做了一场“TA竟然说”,因为有两个生活在上海、经历了去年4至6月的成员,所以一些人对此提出了质疑——为什么上海人、以及生活在上海的人都拒绝谈论起那段事情。

和“二号病”一样,他们知道是什么,但似乎并不想与他人深入探讨下去。起初,我们都以为这是关乎尊严的问题,以契约文明作为城市底层的上海,在那个时期回到了完全原始和丛林的规则之中,契约精神荡然无存。而这一层看似坚固的“契约”在那一刻被彻底击碎,所以他们“拒绝”谈论这件事。

显然不是,这是“二号病”,就算他们无视病症,但他们已经躺在了病床上,被所有人看在眼里——就像是一个在病房里跟其他病友吹牛装逼说自己认识某某官员的病人,人们对他最基本的理解他是个“病人”。

这两个被提问的新上海人觉得“没必要”,而这个“没必要”就是一个黑箱的存在,因为人们很难再追问没必要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所以我换了一个问题,如果你可以以你的视角记录下这段历史,它是否会成为未来反观历史的依据——答案还是“没必要”,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记忆太弱,而且也一定会被篡改。

就像因为贵州大巴在转运“密切接触者”过程中发生事故而丧生的27个人一样,在今年的“一周年”,也没有多少人再记得了。他们不重要吗?相比于历史的长河,他们真的犹如“涅槃寂静”吧!

因为微小所以不用记住——因为这是一个城市的集体PTSD的,所以我作为个体也不用记住……

年年如此,何况去年。


在很久之前,跟一个人争论过疫情政策。当时我们也提出了质疑,贵州大巴丧生的27个人和上海封控期间离世的“非新冠病人”,之于政策是一种不值、还是值得——显然,这个题目有些偷换概念,因为人命和政策之间并没有一个等价交换的公式。但很可惜,这个人认为是“值得的”,因为这个政策保护了更多的人。

他认为,在后期的放开,是因为政策做好了充足的缓冲准备,所以不至于死更多的人。当然,这个中间也有非常多的“二号病”,比如作为权利眼的北京也全城买不到药,且药品在政策放开之前竟然已经成为了囤积居奇的资源。

最终,讨论都会汇向一个“黑箱”——反正现在政策就是这样,它这样制定一定有它的原因,难道我们还能倒回去改变它吗?

那未来呢?难道不应该以此刻为镜?很可惜,那些自认为自己并不重要的人越多,这面镜子就越破碎,当然也照不出任何的未来。

年年如此,何况年年。

onoj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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