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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比乌斯

城市文化底蕴——自嗨的伪命题

作者 ONO

副标题:城市,一座立体的权力花园 III

《香港,一座立体的权力花园 》
《城市,一座立体的权力花园 II》——剧本里的城市建立与毁灭

参与了一起脱口秀线下博客的录制,聊起了重庆和上海的刻板偏见。为了拔高立意,自然而然就会提到“城市文化底蕴”这个点,上海和重庆哪个更有“底蕴”?

或许上海可以找出两部代表作品——《爱情神话》和《繁花》,它分别代表了上海现代社会和城市契约精神进化的过程。那重庆有这样的作品吗?其实有,只是他很难向“外地人”解释清楚,就好像“外地人”觉得《爱情神话》听不懂,《繁花》描绘的旧上海再也回不去了。(当然,很多人记住了《繁花》里的美食)


每座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作品”,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因为这样的作品有了恰到好处的“刻板印象”。能够代表重庆的电视剧也有很多,例如描绘上世纪80、90年代的在重庆爬坡上坎靠苦力维生的《山城棒棒军》,上海也有这样的作品,里面充斥着“优越感”和对苏北人的瞧不上——《老房有喜》。我倒觉得,以石库门作为背景的《老房有喜》更像是上海的“里”面,不过这两部作品都有着浓郁的过时感。

如今这两座城市仍然需要找出一部“现代”作品,其实并不容易,因为概念和文化已经被分割进了各种打卡圣地之中,为了最快地吸引眼球,文化不再是最直接的宣传内容,反而是那些出片景点、美食地图成了网络时代可以最快吸人眼球的要素。

中国的大小城市都在经历一个共同的“城市同化”进程,原本区分城市特色的要素逐渐被标签化,除非能够保留像是故宫这一类的历史建筑。人工为旅游后期修建的“古建筑”只会千篇一律地重复,尤其是古镇里面卖的美食无非就是大鱿鱼大烤肠螺旋土豆臭豆腐。

因为历史存在的“底蕴”,和因为“底蕴”这个概念后期修建的历史,这是诸多城市遇到的问题。一方面,在文革期间,确实有很多古迹被大肆破坏,几乎无法保留住所谓的历史;另一方面,为了吸引更多的旅游资源,模版化的城市旅游景点,不仅可以最快地完工,也不需要再从“文化底蕴”重新教育消费者。

所以,原本那些饱含“旧历史”的建筑群,因其无法承载旅游经济,不得不从功能性和景观性进行重造——例如重庆的十八梯。以前那是一片像是城市地藓的老房区,里面藏着很多惊为天人的老旧小吃和新式咖啡厅,被改造后,作为重庆人的我也再也没有去过这些景点。重新建造的景点,所谓的“历史”也浓缩成了入口石碑上的篆刻文字,在风雨中褪色的模样颇有历史被掩埋的韵味。

上海和重庆的城市“重建”模式一样,将原本无法承载旅游经济的景点重新改造,把所谓的文化底蕴做成了景色的注脚。区别在于,重庆的历史浓缩成了石碑的文字,而上海的历史被具象化成了《爱情神话》这一类的文化电影。具象和抽象,并没有低级和高级之分——因为只有能被人记住的作品,才能以人作为载体继续传递下去。


我倒觉得,与其聊两座城市互相的“刻板偏见”,不如聊聊是什么让城市的符号变成了标签——说起重庆就是江湖气,说起上海就是精致。这两个标签覆盖在城市之上,除此之外,我们拿什么来区别城市和城市之间的底蕴?

如果你用小红书搜索重庆和上海,打卡的方式无非都是美食、探店、出片。衣食住行仍然是大部分人对一座城市、特别是“我要去旅游的”城市最初的认知方式。很少有人会因为“底蕴”作为切入点去了解一座城市,除非它本身也有一个“古都”的标签,否则这种文化底蕴很难翻译成简短的内容在最快地时间内吸引用户目光。

主持人提到一个很有趣的点,说暑假有很多年轻人会以朝圣的方式去参观米哈游总部。他认为这是上海这座城市的“特点”,是其他城市无法拥有的。这一点不可否认,上海也是很多大厂的“标签”,所以入驻上海本身也会受到政府政策、商业多样性的影响,而形成集群化。商业是不是上海的“底蕴”,而契约文明是上海最重要的底色,不过也是因为契约文明导致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为疏远。

但如果把契约文明这个概念抽取出来,通过对比其他文明形态获得“高贵感”,本身这件事情就值得考究——那因为契约文明诞生的商业模式,吸引了大量年轻人前来朝圣形成的旅游模式,难道就比因为美食来重庆打卡的消费者要“高级”?这显然是个明显的逻辑谬误。

如果我们以底色作为一个城市的底蕴,重庆也有过契约文明和农耕文明交错的混沌期,其间也迸发出各种有趣的文化作品,特别是在谍战时期,重庆的鬼故事、惊悚故事达到了鼎盛。只是这个时期因为政治问题不允许再被大张旗鼓地宣扬和引导——战时陪都。那我们再来讨论这段历史的时候,到底是因为没有人去继承,还是因为跟文革一样的政治问题,不允许这段历史再被提起,甚至通过抹杀的方式去改造原本在国民党执政时期留下的民国建筑?(现在连建国之后都不允许成精了,重庆的鬼故事文化自然在保留方面也会出现自我阉割的情况)


城市底蕴/或是创造概念→大众媒体→用户→刺激旅游→深度旅游→了解文化底蕴

这条通路是每个城市想要通过旅游带动经济的一般做法。比如淄博创造了“淄博烧烤”这个概念,引发了一波热潮,它有“底蕴”吗?就连山东人自己都会吐槽淄博的烧烤根本不好吃。而真正能够接触到底蕴的,首先就需要更多的时间去通过生活的方式接触城市——那么住在商圈和住在本地人真正生活的区域,这又影响着“底蕴”结构。所以无论是从快消文化、旅游经济、时间金钱成本上面来讲,以上这条通路要进入到“了解文化底蕴”其实并不容易。那如果人们因为来旅游,还要带着学习的态度,阅读大量的“底蕴”,显然这并不是大多数人会想去做的事情。

既然要利用旅游经济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一环,那将“文化底蕴”拆解成更容易理解的“标签化”,既是大众认知也符合市场规律。但是文化底蕴一旦标签化,就意味着无法保留其整体性和纵深度。那这件事是不是跟保留文化底蕴背道而驰了?

之所以我会认为中国城市的文化底蕴正在慢慢消失,正是因为从宣传方式、到对无法承载旅游经济的“旧景观”重新改造的过程,都是对文化底蕴的一次拆解和标签化。这是在物理层面对文化的分食,这个行为并没有对与错,因为这是旅游经济带来的结果。

另一方面,旅游景区成为一种“孤岛”,在某一个商圈用模式化的方式吸引更多的游客。比如重庆解放碑,景点就只有中心的那一个点,但是在这个点周围包裹住的都是重庆本地人都懒得去的旅游商店。这一点,我相信在南京东路也是一样的逻辑。孤岛化的商圈旅游经济必然和本地的传统生活是割裂开的,我每到节假日都会半开玩笑地说重庆的解放碑简直就是八国联军侵华时的割让地。传统生活逐步瓦解,加之旅游消费者也不可能花更多时间金钱成本,以“住在这里”的方式感受传统生活。所以原本的传统生活也变成了标签化——就像是上海老房子撑在窗台外的晾衣杆一样,它是本地人眼里的生活,是外地游客口中的符号——直到它们都陆续消失,那个时候无非就是用铜管焊接的方式,恢复那些晾衣杆的图腾,以此提醒这才是“上海文化底蕴”。

那这一点,跟景区门口的石碑又有什么区别?


所以并不是我们没有创造“文化”,而是“文化”本身也随着城市发展在进一步地分割和细分。既然无法做到像故宫博物馆里那些被精心呵护的藏品,那是实际的、可以用肉眼看见的历史。那抽象的,跟城市底色相关的历史,它们不停被翻新改造、迎合市场、矫揉造作,如何再来证明“城市文化底蕴”真实存在,以及“更为高级”?

我想除了自嗨,无非就是在城市和城市之间寻找那些“我有你没有”的概念,以此来维系文化的存在性。

那在我看来,城市文化底蕴更像是个伪命题——市井文化不被采纳,因为它不够高维,不代表整个城市的个性,也满足不了文化自嗨的剂量;旅游文化也不被采纳,因为它千篇一律,是将文化底蕴分割标签化之后的管中窥豹,是文化最鄙夷的铜臭。

没人看的作品是自嗨,因为一个自嗨吸引到一群人跟着抱团是乌合之众。还是那句话:只有能被人记住的作品,才能以人作为载体继续传递下去。艺术,艺是能耐,术是把能耐卖出去。文化,文是底蕴,化是教化人们理解文明。

onoj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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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七月一,是庆祝建党还是写个半年总结?

作者 ONO

早起刷朋友圈的时候,看见一个做代购的朋友,突然发了一张“庆祝建党”的文案图片。我一开始以为他只是在转发图片,结果仔细一看,上面的二维码竟然还是自己的微信号。他是真的为了今天去制作了这张文案图,只是我没弄懂这其中的逻辑,这件事和他做代购的关联在哪里?

毕竟投机倒把罪是2008年才正式失效的。

于是,我打开了我的工作微信的朋友圈,这里的添加的微信主要是以前的同事、商务合作、客服之类的。果不其然,这个朋友圈有大量的“公关文案”,甚至一个公司的人每个人都要转发一次。

以前有一个方法,如何转发公司要求的文案但又不影响自己的朋友圈——给同事专门分一个组别,需要转发公司的内容都丢给他们看得了。这个行为,事实上和这群人想要利用“公关文案”宣传出去的东西其实根本没起到作用。到最后只是一场公司内部的自嗨行为。

我以前也在所谓的大厂呆过,也见过“公司自豪感”极其强烈的员工。他们转发公司要求的内容越多,越显现出这个公司的“没有章法”,没有公关日历、什么节假日都要蹭、热度蹭不上、时事又不敢碰,到最后就只能做些自娱自乐的H5小页面,每天玩的也就那几个“公司自豪感”最强的员工……


同样的游戏乐趣,在每年“迎财神”的时候。人们在朋友圈发布、转发各种迎财神的话术,我所在的一个聊天群,也会研发各种“反迎财神”的方法,比如“转发鱼叉叉走所有人的锦鲤”的、胡乱建议“屁眼塞炮、财神驾到”的、搅乱市场规则说“发财神倒像的财神才会到”等等。然后实验朋友圈会不会有人跟着做——转发迎财神的人社会屈从性本身就很高,更别说有“更吉利”的做法,渐渐就会有人效仿起来。

当然,有人会说我们这是在“破坏气氛”,大家只是图个好彩头,没必要较真——但是我们并不是在破坏气氛,而是在实验社会屈从性罢了,其底层逻辑请回看:《每月总结会让下个月过得更好吗?》《考试迷信》

说到这里,又要特别说明一下。本文并没有在讨论“对与错”,并没有暗指今天转发庆祝建党文案的、在初五的朋友圈迎接过财神的、在今天发布每月总结或是半年总结的行为是“错误”的。这里只是在聊社会屈从性里的话题,因为社会屈从性最直观的反馈就是效仿——当一个行为被越多人遵从,那这个行为就会形成一个圈层的默认规则。以至最后,不遵从这个规则的人都会被排他。

比如当电梯里的人都背对着门口站立时,最后进去的人,如果社会屈从性较高,他也会本能地背对着电梯站立。


当然,除了“屈从”,也有“不得不”。比如我朋友圈里所处医院系统的、教师系统的人,或多或少都需要转发建党的图文。为数几个没发的,他们也向我承认是因为分组只给领导看了。但换一个角度,他们也是在“屈从”,一种在“体制内”的生存式的屈从,否则他们的铁饭碗就没了。

至于最开始提到的那个做代购的微信,为什么他也要发一个庆祝建党的朋友圈。他非常一本正经地回答我:

“我这里的客户也有党员。”

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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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视角的三年疫情PTSD

作者 ONO
09/23 上海

疫情莫名其妙的结束,似乎对一些人来说还“意犹未尽”,不仅仅是指钱还没有赚够,而是这样的PTSD就这样结束了,似乎还不足以让这三年的折腾变成祥林嫂一样的“资本”存在。

简单来说,就像是我提到过的那位朋友,在经历去年四到六月的上海封城之后,疯狂地寻找另一个能够和自己一起挞伐疫情政策的“受害人”。但尊重契约精神的上海,被去年那场当面撕毁契约的事件折腾以后,谁都不愿意再提起这件“丢脸的”事。

不过,今天404接待的这位客人,有点特殊,她提供了另一个视角来回望过去三年的疫情,以及这个疫情留下的所谓的“正确记忆的PTSD”。


她是整个三年都在疫情前线工作的医务工作者。

这是非常难得的样本,因为我们很少能从这个视角去理解疫情到底给这个社会留下了怎样的记忆。她从给人们接种疫苗开始,直到后面的全面爆发,她几乎无时无刻都在对抗疫情。一周最多的休息时间是“一个下午”,所以她在这种高压的环境下持续了3年,以至于她的心理层面积累了太多的负能量。

她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在此之前,如果有人想要和她聊起疫情三年的话题,她一定是头也不回地离开——因为这段经历对她而言是一场噩梦。

当然,她们作为医务工作者,也自然不能对这些政策和号令有任何的怀疑,所以这种对权威的无法对抗,将她围困在了一个“社会规则”里面。所以当她才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时,她提出了第一个也是她对自己最大的怀疑——是不是这个社会出现了巨大的问题,以至于自己根本融入不到其中。


“服从”和“接受安排”几乎是贯穿那三年最重要的两个“原则”,当这种“顺从”与自己的意愿越来越违背的时候,这股负能量必然需要另一股与之对抗的能量进行对冲,否则她就会像是在深海失压的潜水艇一样,在临界点突破的那一刻灰飞烟灭。

而这一股对应的能量,就是与“服从”完全相反的“控制”,她的内心需求是找到一个人可以无条件顺从他,而这股能量恰好能平衡她不得不接受医疗工作上面的那些“不近人情”的安排。

所以,我很真诚地建议她去尝试BDSM,去充当SM里面的性施虐的角色,既能找到一个百依百顺的受虐狂来服从她的一切口令,同时又能从满足性欲的方式让她获得更具有刺激性的掌控感,以发泄她即将临界的攻击性——同样,性欲本身也是发泄攻击性最快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很可惜,她并没有采纳这个“有些不太道德”的建议。当然,这是后话了。


三年疫情到底给人留下了什么——再过几年,这大概就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禁忌话题,因为还记得那些“原罪”的人已经少之又少了——还有些人,就跟今天来的这位客人一样,她并不是忘记、也不是被纠正成了一个“正确的集体记忆”、而是她彻彻底底地因为心灰意冷地释怀了。

因为,不可能有人为他们的这三年回应什么——有人会说“他们是伟大的”,但这些口号只是这场政治游戏的附属品,这些人并没有被当成人安放在这场疫情之中——他们不过是工具,然后运用着功利主义的精髓,将每一个工具都发挥出他们最大理性的工具属性。

我想,让这些既是“施害者”又是“受害者”的人站出来说出他们在这三年的遭遇,是对“施害者”的一种惩罚、是对“受害者”的一种赎罪、也是对整个游戏规则最直观的控诉。


但很可惜,这种既是“施害者”又是“受害者”在这样的游戏规则里,统统都会成为符号,取而代之的是给他们粉刷上各种精致的、美妙的、却毫无实际意义的词汇,都不如她亲口说出的“有气无力”的台词:

“我他妈再也不想经历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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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然也有“0元购”

作者 ONO

前几天有一个“稀疏平常”的新闻:江苏镇江一个集市的街边,水果店老板摆了30箱香蕉,然后叫了两个小伙子帮助看摊,自己去其他地方忙活了。没想到,这两个小伙子不太负责任,在旁边小宾馆开了个房间去睡觉了,留下无人看守的30箱香蕉,最终被抢光了。天天嘲笑国外发生“0元购”的事情,放到国内,“0元购”起来甚至连纸箱都不给剩下。

新闻并不一定是真的,因为官方用了一个标准的说辞:“与事实不符”,至于是什么事实不符,到现在也没有任何的回应——大概被抢的香蕉最终辟谣一共是35箱吧。

之所以刚才说到“稀疏平常”,是因为类似的新闻已经发生过不计其数。我记忆最深的,是有一年全国不知为何开始抵制法国企业,于是家乐福就成了被抵制的对象。不过家乐福在第三天就推出了打折的活动——于是中老年人做出了一个“违背老祖宗的承诺”,都纷纷到家乐福抢购商品。最后连新闻都不太好意思报道这件事,所以整个抵制的事情在三天之后就不了了之了。

当然 ,我们在讨论哄抢货物是否合法合德之前,得先抛出几个关系“我后面会不会羞辱到部分读者”的前置观点,如果看到这里你就受不了了,说明你不是这篇文章的适读用户。


首先,从道德相对主义的角度来讲,哄抢货物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道德标准。因为道德本身,会因为文化、社会背景、个人观点的不同而出现偏差。“不要白不要”也是一种道德标准——只是相对于那些认为“哄抢货物”吃相难看的人来说,这是不道德的。

其次,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讲,它甚至可以为哄抢货物找到一个非常巧妙的借口——那些因为车祸散落一地的水果,反正最后都是货损腐败,不如让老百姓都捡走,这样可以让这些货物的利益得到最大化地实现。

最后,从道德责任论的角度来讲,因为这是一起群体性的事件,按道理应该讲每一个参与者进行道德归责——但很可惜,因为参与人实在太多,而且多数还是老年人,他们不仅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任何主观上的过错认定,所以更别说归责。这里面牵扯到了一个隐形的法学理论——法不责众,这个会在后半部分提及。

好了,如果你同时坚持“道德相对主义”、“功利主义”和“道德责任论”这三个哲学观点的人,我在这里非常郑重地建议你,不要再看下去了。


刚才我提到了一个词,“群体性”。既然说到了群体,就不得不说起“羊群效应”。所谓的羊群效应,即人们在身处群体之中,会跟随主流的行为或观点。特别是在竞争激烈的商业行为之中,头部商家做出了某种刺激市场的行为,其他跟随的同业也会做出相同或类似的行为。

哄抢货物还不够“激烈”吗?——有人会反驳,这并不是商业行为。但在那群哄抢货物的老年人形成的群体小社会里,谁拿到最多的香蕉不比“我今天比王阿姨多走了99步她一定比我先死”更直观。当身处“羊群”的人,看到其他人的哄抢行为,并且抢到了更多,会给其他参与者更多的压力和紧迫感——所以他们只会抢得更多,而不是“算了,这次就让王阿姨比我多拿到3根香蕉吧”。

然而,这个“羊群”里的“羊”并不是统一的道德标准——比如,在视频里也有一些老太太在哄抢货物的最外围作观望态势。只是偶尔最后忍不住,捡到了别人在哄抢离场时掉落的香蕉。


所以,这里会有第二个结论:“参与哄抢的人都是没有道德的”。但事实上未必如此——我记得2014年前后,有一个哄抢的行为,是一辆满载苹果的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侧翻,附近的村民3小时内就把二十多吨苹果蚕食鲸吞殆尽。问及原因,一些村民回答:“别人都在抢”。

有道德的人也会被卷入到“羊群”之中,是因为他们被另一个东西牵着鼻子走了——既得利益。群体行为的优势在于,它获得的成果看上去是群体分配的,同时集体的责任也是被群体分担的。当人们身处“羊群”时,这些被哄抢的货物就成了群体的“既得利益”(当然法律上并不是这样认定的)——在这些“既得利益”当中,自然就会有人多抢有人少拿的情况。

特别是当有熟人参与的时候,人们会更加加强这种归属感的存在——认为自己和熟人所得“既得利益”,是归属于群体的——当然,如果张奶奶和王奶奶一直都不和,那他们会在群体之中再分裂成竞争对手,从而更加刺激他们哄抢比赛的野心。

而集体的责任也是被群体分担的,是让那些原本“有道德”的人被卷入其中的重要原因——再不抢,“既得利益”就要被别人瓜分光了;反正有这么多人抢,要的也是罚那些抢得欢之人的清单。


香蕉并不是稀缺昂贵的商品,哄抢之余并不能带来多少的利益所得。而形成了群体性哄抢之后,责任被无形地分担给了所有参与者——甚至可以说微乎其微。因此,哄抢者认为相比较抢一些便宜的货物,更不会形成“犯罪”。他们可以在最短地时间内,做出这一些列的推论,然后投身哄抢之中。

而最后,不仅仅香蕉没了,就连装香蕉的纸箱都被抢走了——因为这也属于“既得利益”的一部分,因为总有些人什么都没有得到,但总得雁过拔毛,才能符合他们身处“羊群”的身份。

要知道,如果张奶奶和王奶奶抢的香蕉差不多,如果王奶奶还多拿了些纸箱,接下来的半年内王奶奶都得高张奶奶一头。


我一直觉得,社会心理学里的“乌合之众”与法理学里的“法不责众”,一定有一个美妙的交叉点。

勒庞认为,“乌合之众”群体心理具有特定的特征,如情绪感染、理性削弱、冲动性和易受操纵等;而“法不责众”指的是在特定情况下,无法对参与群体行为的个体追究法律责任。

看上去,“乌合之众”与“法不责众”更像是一个先后顺序的关系。因为“乌合之众”形成了大规模的群体事件,而后无法对每一个参与者进行单独追责的时候,便成了“法不责众”的终局。

然而,确实从实际应用来看,有太多哄抢的事件最终都是不了了之,加深了人们对“法不责众”的认知,它甚至成了下一次人们形成乌合之众的“教条”——我们就拿一点点,反正要处罚也是去找那些拿最多的人。


但在实际的处罚过程中也会遇到难点——比如只罚了张奶奶,而跳过了王奶奶。张奶奶一定是不认这个罚的,因为这不符合“羊群”里责任分担的属性。倒不如以后再追罚的时候,应该引入一个“供犯制度”。张奶奶在受罚时同时举报了王奶奶,人们在追查过程中,发现王奶奶因为比张奶奶多抢了5斤纸箱,多获利5毛钱,那自然是可以减轻张奶奶部分处罚的。

这便是“乌合之众”和“法不责众”美妙的交叉点——群体。当群体从内部瓦解的时候,是否就意味着这两个概念也不复存在了——无法形成统一价值观的乌合之众,和处罚不公平而导致的群体属性崩溃,本质上来说,都是处理同一件事情。

说不定这样一罚,张奶奶和王奶奶的内卷又会回到“合法合德”的状态,比如两人又开始比谁饭后散步走得多,因为这意味着谁活得更久。

啊算了,让这种老不死的玩意儿活这么久干嘛啊!

onoj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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